简讯丨“向AI而行,让文娱业务开出新繁花”——第二十九期青年娱乐法沙龙成功举办
5月22日下午,由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以下简称学会)主办的第二十九期青年娱乐法沙龙成功举办。
本期沙龙以“向AI而行,让文娱业务开出新繁花”为主题,特邀北京远堃律师事务所主任、EXIN DPO及EXIN DPO-PIPL双认证数据保护官方珊珊律师担任主讲嘉宾。方珊珊律师深耕娱乐法领域十余年,先后为数十部影视作品提供全流程专项法律服务,近年聚焦全球跨境数据合规赛道,兼具文娱行业深耕积淀与跨境数据合规实战经验。

会议现场
一、时代浪潮:AI重塑娱乐产业格局
方珊珊律师首先从行业现状切入,梳理了AIGC技术在娱乐产业的渗透路径。她指出,2024年至2026年,AIGC凭借“降本增效”的核心优势迅速渗透娱乐行业,从剧本初稿到海报设计,过去数天的工作量如今仅需数小时即可完成。以AI漫剧为例,2026年1月,漫剧百强榜中AI仿真人短剧占比已从去年的7%提升至38%,预计用户规模将从2025年的1.2亿激增至2.8亿,市场规模有望突破246亿元。

方珊珊律师
然而,效率狂飙的同时,版权争议、内容同质化、虚假信息等行业乱象随之显现。方珊珊律师以“AI魔改”现象为例,指出短视频平台上“林黛玉倒拔垂杨柳”“唐僧变身超级英雄”等对经典名著的篡改,不仅可能侵犯原作的保护作品完整权,也对文化传承造成负面影响。她强调,随着《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于2025年9月全面实施,行业竞争维度已从单一的“效率”正式转向“合规与内容品质”的双核心模式。
二、核心战场:娱乐法与数据合规的交叉领域
在第二部分,方珊珊律师系统梳理了AI时代娱乐法面临的核心法律挑战。
(一)版权保护:AIGC内容的侵权认定与可版权性
方珊珊律师以广州互联网法院2024年宣判的“奥特曼”AI生成图片侵权案为例,指出用户输入提示词后平台直接生成与“奥特曼”形象相似的图片,法院认定AI公司侵犯复制权和改编权,并责令其采取技术性措施避免生成实质性相似的图片。在杭州法院审理的涉生成式人工智能平台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中,杭州中院明确指出:“对于大模型的数据输入、数据训练行为的侵权认定,宜采取相对宽松包容的认定标准;对于大模型生成的内容输出、生成内容使用行为的侵权认定,则宜采取相对从严的认定标准。”

奥特曼案部分对比图(图片来源于网络,仅用于学术研讨与行业交流)
关于AIGC内容的可版权性,方珊珊律师指出核心判断标准在于创作者是否进行了“实质性智力投入”,并使作品具有“独创性”。她特别提醒,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著作权人身权永久受法律保护,并以“乐乐茶侵权鲁迅画作案”为例,警示公有领域作品的使用仍须尊重作者署名权及作品完整性。

乐乐茶图(图片来源于网络,仅用于学术研讨与行业交流)
(二)人格权与个人信息保护:AI换脸、声纹克隆的侵权边界
方珊珊律师以全国人工智能大模型名誉侵权第一案(李某律师诉百度公司案)为例,分析指出百度AI回答捏造“李某律师被判三年有期徒刑”并配图,南京江北新区法院一审、南京中院二审均认定百度构成名誉侵权。法院认为,AI回答系百度主动合成并推送,百度属内容提供者,捏造犯罪等严重负面内容属可预见风险,损害成立。

李某律师案(图片来源于网络,仅用于学术研讨与行业交流)
针对AI换脸技术,方珊珊律师指出,擅自利用深度合成技术替换他人面部并上传至APP作为模板供用户使用,虽不必然构成肖像权侵权,但可能侵害个人信息权益。她强调,敏感个人信息(面部识别特征、声纹等)的处理必须取得单独同意。
(三)数据资产化:从“演员”到“数字资产”的范式转变
方珊珊律师以爱奇艺“AI艺人库”为例,分析了平台将演员从“表演者”转变为“数据资产”的趋势。她指出,演员的肖像、声音及表演特征均属人格权保护范畴,传统影视合同通常不包含“AI模型训练”授权,平台若直接使用历史素材训练模型,可能引发数据来源合法性及合同解释争议。
与之形成对照的是博采传媒资产入表案。方珊珊律师介绍,博采传媒将其8年积累的近30万件影视3D模型资产进行确权评估,评估价值超过1.03亿元,并据此获得杭州银行3000万元授信,完成了全国首例“数据内容版权+数据知识产权+数据资产”联合登记。她指出,该案标志着“扫描资产”不再是制作成本,而是可量化、可抵押的“数据资产”,但权属必须合同明确,目前仍需靠《数据二十条》及未来立法填补空白。
三、合规路径:为业务创新保驾护航
在合规路径部分,方珊珊律师提出了三大合规红线与最终合规底线:版权红线(严禁使用未经授权的AI工具与素材)、标识红线(严格落实AI内容标识要求)、内容红线(杜绝虚假、低俗与颠覆性内容),以及合规底线——合规是AIGC应用的生命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AIGC内容审核与管理机制,主动承担主体责任。
她进一步梳理了四大核心风险:授权范围模糊风险、特定项目与模型训练混同风险、表演风格元素利用风险、双向道德风险,并提出了相应的应对策略。例如,合同中应明确授权颗粒度,区分特定项目使用与模型训练使用,并加入“双向道德条款”明确双方违约时的责任分担。
四、战略建议:让原有业务开出新繁花
最后,方珊珊律师为娱乐法律师提供了三条可落地的战略升级路径:
一是业务模式升级:从传统的艺人合约审查、IP授权谈判等单点服务,升级为覆盖AIGC全生命周期的一站式合规解决方案,涵盖前端立项合规评估、中端合同与权益设计、后端发布与标识合规。
二是合同模板重构:开发针对AIGC场景的新型法律文书模板,包括《AI形象授权协议》《AIGC内容创作合作协议》《AIGC服务采购协议》,明确区分项目生成授权与模型训练授权,清晰界定创作者、AI工具提供方及内容出品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三是合规体系建设:协助企业建立AIGC内部合规管理体系,制定内部政策、搭建审核流程、提供培训服务,帮助企业从制度层面筑牢“AI防火墙”。
方珊珊律师还特别强调了数据全生命周期合规的重要性,从数据采集与分类、数据使用与内部治理,到数据跨境传输,娱乐法律师应当帮助企业建立数据分类分级制度、完善用户授权机制、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PIPIA),确保企业在享受AI技术红利的同时有效降低法律风险。

方珊珊律师
在自由交流环节,参会者与方珊珊律师就实务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沟通与探讨。方珊珊律师结合多年实务经验,对参会者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细致解答。
参会者表示,本次沙龙立足AI与文娱产业融合的前沿阵地,体系完整、案例翔实、路径清晰,对日常工作中涉及AI工具应用、数据合规审查及新型合同起草等实务环节具有直接而务实的指导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