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永律师事务所荣膺本会常务理事单位

来源: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 发布时间:2022-02-16

北京市中永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享有良好声誉的、专业化突出的著名综合型律师事务所。于2005年11月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成立,总部地处北京奥运村商圈,在山东省青岛市、安徽省合肥市设有分所。多年来,中永所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质量、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中永所在向客户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的基础上,重点设立了金融、投资与并购、公司、证券、房地产与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劳动与社会保障、著作权、商标权、文化娱乐、旅游、外商投资与境外投资、矿产资源、政府服务及行政业务、财富管理、公司清算、争议解决、刑事法律服务等多个业务板块。其中,公司法、投资并购、证券、房地产与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劳动与社会保障、文化娱乐与旅游、矿产资源、政府服务、刑事法律服务为中永所的核心业务。

中永所在文化娱乐与旅游法律服务方面建树颇丰,典型案例有:

▶《五维记忆》诉《哪吒之魔童降世》侵害作品改编权纠纷案,同时入选2021年度中国十大文化娱乐法治事件和2021年中国十大文娱法事例

▶“《见字如面》之三毛家书”著作权纠纷案,入选2020年度中国十大文娱法事例

▶天下霸唱诉电影《九层妖塔》侵犯署名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案,入选2019年度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唯一入选2019年中国版权十大事件的诉讼类事件、2019中国十大文化娱乐法治事件

▶《摸金校尉之九幽将军》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入选2019年度上海十大版权典型案件

▶《牡丹之歌》诉《五环之歌》侵犯改编权案,入选2019中国十大文化娱乐法治事件

▶温瑞安诉《锦绣未央》著作权侵权案件,同时入选2019年度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和2019中国十大文化娱乐法治事件

▶《斛珠夫人》诉《楚乔传》著作权侵权案件

▶张爱玲、三毛、村上春树、路遥、王小波、余华等著名作家版权维权案

▶手游《大掌门》、《萌江湖》、《大武侠物语》、《金庸群侠传》、《圣斗士星矢》等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案

▶代理中国国际广播电台(CRI)成功注册国内首例声音商标

▶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现代”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北京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对此案进行报道;

▶劲牌有限公司“中国劲酒”商标驳回复审案,该案被选入2011年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件;

▶广东乐美文具有限公司的“酷吖图形”商标争议案,被选入《2013年北京法院商标疑难案件法官评述》一书;

▶掌上明珠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诉故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掌上明珠”商标侵权案中,代理故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进行答辩,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对方诉讼请求;

▶山东鲁花集团公司“鲁花”商标侵权纠纷案;

▶“熟女”商标因不良影响驳回复审及行政诉讼案;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典”商标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公司“易捷”系列商标异议、无效案,并成功代理认定“易捷”商标为驰名商标。

中永文娱律师团队服务过的主要客户有:

中国石化、劲牌、北京现代汽车、长城润滑油、联邦制药、欧琳集团、七彩云南、新加坡沙池、中国国际广播电台(CRI)、中国旅游集团、中国国旅总社、中国青年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电子工业出版社、新兴际华、北京出版集团、新经典文化集团、光线传媒、万达影视、好未来集团、元气森林、白马文化、万达游戏、完美世界、唱吧、科大讯飞、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唱片工作委员会、乐海盛世、啊呀啦嗦音乐文化、虹之美梦成真艺人经纪、潮水音乐、白米范文化传播、好乐无荒文化、伟大文化及知名作家温瑞安、天下霸唱和马伯庸等。

中永所主要负责文化娱乐与旅游法律业务的四位合伙人律师,分别是王韵律师、王新霞律师、邢志刚律师和庄鑫律师。

王韵律师

北京市中永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毕业于北京商学院法律系商法专业并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具有20年以上的律师执业经历,擅长领域:知识产权、著作权。具有版权经纪人资格。在版权法律事务方面有丰富的经验,特别是对传统文学作品、影视、游戏动漫等相关版权保护以及反不正当竞争领域法律问题有深入的研究

王韵律师于2013年荣获“北京市优秀知识产权律师”称号、2018年被评为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研究会)专项工作奖、2018年被评为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优秀专业委员会(研究会)主任、2019年“从《九层妖塔》案看保护作品完整权”优秀论文奖、2019年“九层妖塔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被评为十佳案例、2021年任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版权法律研究会副主任、现任北京市律师协会著作权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且具有版权经纪人资格,并担任知名漫画《滚蛋吧,肿瘤君》作者熊顿的版权遗产管理人。

王新霞律师

北京市中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深耕商标领域近二十年,承办了大量知识产权的诉讼与非诉讼业务,为诸多客户提供公司法律顾问、商标注册、维权方面的专业法律服务,系北京律协商标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王律师代理的劲牌有限公司“中国劲酒”商标案”被选入2011年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件;广东乐美文具有限公司的“酷吖”商标案”被选入《2013年北京法院商标疑难案件法官评述》。代理了“中石化”、“SINOPEC”、“易捷”、“劲牌”、“毛铺”、“七彩云南”“庆沣祥”等大量的海内外商标注册、变更、异议、复审、无效等案件,并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劲牌有限公司、北京现代汽车、长城润滑油、联邦制药、欧琳集团、昆明诺仕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担任常年知识产权法律顾问。

邢志刚律师

北京市中永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师从于国内著名民法学家杨立新教授,获得法律硕士学位,专业研究方向为民商法领域,主要从事公司、旅游、合同、投资、知识产权、房地产等诉讼与非诉讼业务。邢志刚律师精于推理,善于思辨,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并有多年的公司管理、经营经验,是一位复合型律师,具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邢律师同时还担任北京市律师协会文化与旅游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律师申请执业面试官,北海国际仲裁院/北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

庄鑫律师

北京市中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要负责处理有关文化娱乐、体育、知识产权、公司业务方面的诉讼与非诉讼法律事务,提供文体娱乐法律服务15年。庄律师较早涉足并参与为中国境内外的文化娱乐行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尤其在文化娱乐公司的设立和运营的法律服务方面保持领先的地位,对著作权法、商标法及反不正当竞争和商业秘密保护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庄律师团队常年为五十余家国内外的文化娱乐公司、互联网公司、影视公司、音乐及文字作品的版权公司、体育经纪公司、大型演唱会公司、SP公司及多位知名艺人提供法律服务(例如:于谦、王嘉尔、刘雨昕、齐秦、张信哲、杨坤、陶喆、赵传、刀郎、贾静雯、辛晓琪、吉克隽逸、屠洪刚、谢春花、谢天笑、刘逸云(Amber)、董又霖、杜德伟、杨培安、游鸿明、徐千雅、简弘亦、云飞、程响、王赫野、信乐团等),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