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受邀参加中国音数协“直播环境下录音制品‘获酬权’付酬机制研究课题报告专家论证会”
5月13日,由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数字音乐工作委员会主办的《直播环境下录音制品“获酬权”付酬机制研究课题报告》专家论证会在北京成功举办。学会常务副会长刘承韪、副会长李巍、音乐专委会主任郭春飞、秘书长田川等受邀参与课题报告的论证与研讨。
随着2020版《著作权法》的正式实施,录音制作者首次获得了“广播和表演获酬权”(简称“获酬权”),这一变化对于录音制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直播行业蓬勃发展的背景下,如何确保录音制作者能够公平、合理地获得报酬,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
会议由北京印刷学院新闻传播学院院长魏超主持开幕,中国音数协数字音乐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刘阳致欢迎词并介绍了与会嘉宾。会上,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数字音乐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敖然详细阐述了课题研究的背景与意义,强调了在当前数字化转型背景下,录音制作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
(从左至右分别是魏超、敖然、刘阳)
北京印刷学院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崔恒勇就课题研究成果进行了详尽汇报,内容涵盖行业现状分析、国内外立法比较、付酬机制设计建议等多个维度,为后续讨论提供了扎实的理论与实证基础。
此次论证会专家组由多位来自政府、学术界及法律实务界的资深专家组成,包括中国版权协会常务副理事长、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原局长于慈珂、首都版权协会理事长、北京市版权局原局长王野霏、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原副局长段玉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郭禾、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平、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教授刘承韪、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教授刘文杰、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郭春飞。专家针对课题报告展开了深入探讨与点评,从法律政策、市场实践、国际趋势等不同角度出发,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与改进建议,为中国直播行业录音制品获酬权的制度设计提供了多元视角。
(从上至下分别是于慈珂、王野霏、段玉萍、郭禾4位专家)
(从上至下分别是张平、刘承韪、刘文杰、郭春飞4位专家)
专家组组长于慈珂对证环节进行了总结,经质询讨论,专家组认为报告详细分析了我国直播环境下录音制品使用及获酬权行使现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对于推动落实直播环境下获酬权具有重要借鉴价值。全体专家一致同意课题报告通过评审。
会议还特别设置了业界交流环节,邀请了中国网络视听协会副会长,短视频和直播工委会理事长,国家广电总局网络司原司长魏党军 、中国网络视听协会副秘书长,短视频和直播工委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周结、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副理事长兼总干事周亚平、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副总干事范永刚、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网络表演(直播)分会副秘书长刘颖艺、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秘书长田川作为协会嘉宾代表就直播行业现状、版权保护实践、行业自律等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增进了理论与实践的互动融合。此外,腾讯音乐娱乐集团副总裁杨奇虎、网易云音乐副总裁李巍、讯飞音乐高级合伙人胡浩、太合音乐集团法务总经理吴登华分别从平台及录音制品权利人角度发表各自看法。
(从上至下分别是魏党军、周结、周亚平、范永刚、刘颖艺、田川6位协会代表)
(从上至下分别为杨奇虎、李巍、胡浩、吴登华4位行业代表)
中宣部版权管理局社会服务处处长、二级巡视员许炜进行了总结发言,他对会议成果表示了肯定,并希望在我国《著作权法》已经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结合中国国情尽快推动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本次专家论证会的成功举办,标志着我国在直播环境下录音制品获酬权付酬机制的研究与实践迈出了重要一步。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也将继续与各行业协会、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及行业头部企业保持深度沟通合作,为推动新《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的落地,促进音乐版权市场的健康繁荣、保障创作者权益提供有力支撑。